文章围绕托幼一体化展开,剖析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现状提出发展建议,旨在推动我国托幼一体化进程,提升早期教育质量。 一、破解困局:“托幼一体化”的意蕴阐释 ⒈内涵解读:“托幼一体化”从纵向看,是对0-6岁幼儿教育进行整体规划,实现管理体制、课程建设等方面的一体化,促进“托”龄和“幼”龄有效衔接;从横向看,是托幼园所与家庭、社区等多主体紧密联结,形成教育共同体,为幼儿提供连贯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。 ⒉我国托育服务发展历程与问题:新中国成立初期,我国建立了 “国家-单位-集体-家庭”合力的托育服务模式。但市场化改革后,公办托儿所减少,3岁以下儿童入托机会缩减,托育服务走向市场,出现服务标准缺失、监管不足等问题 。随着国家对学前教育公益性的重视,发展普惠性早期教育服务成为新方向 。 二、他山之石:“托幼一体化”的国际向度 ⒈瑞典的实践与成效:自1996年起,瑞典幼儿保育管理权划归教育与科学部,提高了办事效率 。瑞典以政府公共经费大力支持托育服务,制定最高收费标准,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。其课程框架将保育与教育融合,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,促进婴幼儿全面发展,还突出家长参与的重要性 。 ⒉新西兰的实践与成效:新西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0-6岁儿童的教育与保育,制定《婴幼儿教育和保育国家纲要》,强调以儿童为中心、家庭和社区参与,注重培养儿童归属感和文化认同感 。该国为托育服务机构提供财政支持,提高教师待遇和资质要求,推动教师专业发展 。 ⒊国际经验总结:在行政管理上,多数国家由单一部门主管托育服务,整合行政资源;课程方面,构建连贯的课程体系,以游戏为基本活动,注重儿童全面发展;师资建设上,统一托幼师资培养标准,提高教师待遇和专业地位;多方协作上,鼓励家庭、社区参与,建立伙伴关系 。 三、本土镜鉴:“托幼一体化”对我国的启示 ⒈托幼一体化的优势:能兼顾0-6岁儿童发展的特殊性和连贯性,满足儿童可持续发展需求 ;明确各部门权责,解决管理职责不清问题;整合资源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。 ⒉实现进路:架构整合性行政管理体制,统一管理托育服务,明确部门职责,加强部门协作 ;制定贯通性学前教育课程标准,出台 0 - 3 岁婴幼儿教育课程指南,做好与3-6岁课程的衔接 ;构建一体化托幼师资培养培训体系,统一托幼师资培养标准,完善培训体系,提高教师待遇 ;形成多元一体的早期教育服务供给格局,政府加大财政投入,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,鼓励社会力量参与,构建 “家庭-社区-托幼园所”协同育人机制 。 |